湘建建函〔2020〕10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
和“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有序复(开)工工作,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9〕146号)、《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复(开)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湘建建〔2020〕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工地现场封闭式管理。各复(开)项目要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整治工地现场环境卫生,配备疫情防控用品设施,对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入场前进行防疫检查,避免交叉感染和输入性病例的隐患。人员入场后要对工地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避免外部不可控因素的影响。
二、进一步确保实名制管理信息真实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本地区复(开)工项目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严格管控出入工地人员。复(开)工项目现场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疫情期间鼓励使用免接触式电子打卡方式。建筑工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以电子打卡方式记录考勤信息,确保实名制信息的真实性。
三、进一步确保实名制管理信息准确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进行清理,确保“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项目状态、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信息准确。
四、进一步确保实名制管理信息完整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本地区工程项目完整报送实名制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考勤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信息、人员头像信息等。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两网化系统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本地区各有关企业、工程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中补充和完善单位、项目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五、进一步确保实名制管理信息及时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本地区复(开)工项目及时报送实名制管理信息,原则上应于信息产生当日报送考勤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等,最晚应于第二天报送。
六、湖南省“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项目级)已全面开发完成,全省建筑企业通过访问网址(http://39.108.81.42:8013)进入,登录后即可免费使用。依托湖南省“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项目级),建筑企业可部署“6+X”物联网模块,实现施工现场人员、重大危险源、实体质量、环境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线上监测和管控,实现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材料、资料等方面关键岗位人员的网络协同办公。为进一步掌握复(开)工动态情况,我厅依托湖南省“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项目级)组织开发了复(开)工统计模块,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免费使用,复(开)工统计模块可实现发布复(开)工有关信息上报与统计分析,为疫情期间各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指挥决策提供参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各辖区内已经复(开)工、具备条件正准备复(开)工的工程项目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2)登录复(开)工统计模块上报有关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复工管理人数、复工劳务人数、疑似及确诊病例、来自疫区人数、防疫物资保障情况等)。我厅向各市州提供技术保障人员,负责复(开)工统计模块操作咨询和技术保障,名单详见附件2。
湖南省“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项目级)可实现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施工现场监测和线上协同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推动辖区企业和施工项目部全面应用,实现线上管理,减少人员线下接触。
实名制管理工作将作为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暨建筑管理工作季度检查重点内容,纳入2020年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我厅将不定期进行通报,并对排名靠后的地区进行约谈。
复(开)工统计工作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731-88950065。
“互联网+智慧工地”工作联系人:莫鑫海,联系电话:0731-88950060。
劳务实名制工作联系人:刘斯昭 联系电话:0731-88950062。
附件1:关于补充单位信息、项目信息的实名制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附件2:复(开)工统计模块使用说明、登录二维码及技术保障人员名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