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精神,2月18日,省应急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湖南煤监局等五厅局联合下发湖南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目标是:从现在开始至2021年底,重点在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1、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接受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员比例提高20%以上;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遴选培育2-3个以上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2个以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3家以上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安全技能培训基础进一步夯实,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大幅度提升。
3、安全技能培训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激励推动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格局初步形成。
按照《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行动计划分为部署安排、示范推进、组织实施、建章建制四个阶段,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2020年3月底以前,制定本地区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年10月底以前,各高危企业和有关单位要全面实施和扎实推进提升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省直及市县各有关部门按照单位职能职责推进实施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是督促高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严把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将安全生产知识贯穿各类人员职业培训全过程,重点提升企业安全技能培训能力,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平台和机制,强化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培训考核标准体系。
为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明确将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内容,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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